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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所在省(市)开设了该专业,一般是可以考试的。 自考临床医学(本科)专业 1、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医疗卫生事业和经济建设需要的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能从事基层临床医学工作的应用型人才。
2、基本要求 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临床医学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;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医疗技能;具有预防、医疗、保健方面的工作能力,临床诊治常见病、多发病的能力以及处理常见危急病症的初步能力。 3、实践性环节及要求 临床实习的医院应为省考委、卫生厅(局)、主考学校共同商议选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。
实习时间为24周,其中内科8周,妇产科4周、儿科4周。 4、临床考核 由主考学校附属医院或主考学校指定医院(并由主考学校派出考核小组)组织严谨的考核小组,对考生进行面试(可包括多媒体方法考核),着重临床实际技能考核;考生可选择内科、外科、妇产科或儿科任何一种临床学科进行临床考核,内容包括与临床实践密切相关的理论考试及临床实际应用的技能。
自2002年10月31日起,停止自学考试、各类高等学校的远程教育(广播电视教育、函授教育、网络教育等)、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举办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。成人高等教育举办的医学类专业、相关医学类专业、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,自学考试和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专业、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,只能招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,停止招收非在职人员。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医药现代远程学历教育试点,可面向在职中医药人员举办本、专科学历教育。
也就是说医学自考已经取消了。
医学专业目前是不可以参加自考的。
刚下发的《教育部、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指出,自学考试、各类高等学校的远程教育(广播电视教育、函授教育、网络教育等)、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,全部停止举办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。成人高等教育举办的医学类专业、相关医学类专业、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,自学考试,以及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专业、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,只能招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,停止招收非在职人员。
《意见》还规定,各类高等学校增设医学类本、专科专业,需报教育部,征求卫生部同意后审批;增设相关医学类、药学类专业需报主管部门,征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后批准。
2024年3月1日-2024年3月15日
考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-2024年4月14日